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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生专业调整的规定(暂行)
一、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,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允许转专业:
1.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;
2.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;
3.经学院认可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;
4.休学学生复学后,无原所修专业者。
5. 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按照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的相应信息,必要时学院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。
二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考虑转专业:
1.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者;
2. 由录取低分专业调往录取高分专业;
3. 无正当理由者。
三、 学生申请转专业,按下列办法处理:
1.学生转专业,需本人写书面申请、填表,报教务处、学工处、招生办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。
2.批准调整专业的新生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转入专业所在系(部)、班级注册。
3.学生转专业,一般在十一月中旬完成,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的有关规定,次年上半年完成审批及学信网专业调整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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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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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调整、转班申请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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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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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源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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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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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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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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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录取专业、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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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转入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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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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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转专业理由 |
1. □兴趣爱好不在原专业。
2. □因体检因素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。
3. □保留入学资格复学时,所录取专业停招。
4. □其它理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***请在所选择理由的□中打“√”。
申请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转出班主任意见 |
班主任签名 |
转出院系意见 |
负责人签名: |
招生办审核意见 |
(盖章)
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教务处审核意见 |
(盖章)
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学工处审核意见 |
(盖章)
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转入院系意见 |
负责人签名: |
转入班主任意见 |
班主任签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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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
1、本表由个人自愿填写。
2、各部门在签意见时,需写明是否同意,并加盖公章。
3、本表一式三份,学籍管理部门、学工处、院系各一份。